旅游管理專業培養方案
發布日期:2025-04-22 來源: 作者: 瀏覽: 次
旅游管理專業培養方案
(部分內容)
一、基本信息
學科門類:管理學 專業名稱:旅游管理
專業代碼:120901K 專業管理學院:經濟與管理學院
二、培養目標
本專業培養掌握現代旅游管理基礎理論、專門知識和專業技能,具有國際視野、管理能力、服務意識、創新精神,符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尤其是滇西地區旅游產業發展需要,能夠勝任與旅游業相關的經營、管理、策劃、規劃、咨詢、培訓、教育等工作的高素質應用型專業人才。
【培養目標1】素質目標:熱愛祖國,具有堅定的政治立場,具備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科學人文素養,具有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旅游工作實踐中能堅守職業道德規范,成為一流的導游、酒店服務員等旅游從業者。
【培養目標2】知識目標:能夠貫通管理學、經濟學、文化學等學科基礎知識和旅游專業知識,能夠從事旅游資源開發、旅游產品設計、旅游目的地規劃等工作,努力成為一流的旅游規劃師、旅游咨詢師等中高端旅游從業者。
【培養目標3】能力目標:擁有良好的專業素養、團隊協作精神,以及一流的職業技能和較強的工作能力,勝任不同類型旅游企業的管理工作,成長為企業中低層管理者。
【培養目標4】發展目標:具有時代意識和國際視野,能夠適應不斷變化的國內外形勢和從業環境,能夠成長為理論水平和專業技能較高的中高層管理者。
【培養目標5】創新目標:能夠跟蹤旅游專業相關的熱點實踐和前沿理論,能夠創造性運用所學理論分析和解決旅游實踐問題,進而成長為旅游企業創新創業者。
三、畢業要求
(一)素質要求
1.思想道德素質:熱愛祖國,在思想和情感上高度認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努力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增進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四個認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具備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2.職業素質:身心健康,達到教育部規定的《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測試要求;對專業學習有高度熱情,具備國際化視野,了解旅游管理相關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具備高度的職業認同感和責任感。
3.業務素質:注重個人內在修養,形象專業,具有端正的工作態度和良好的精神面貌,能夠為旅游者提供熱情周到的服務。
(二)知識要求
4.掌握哲學、法學、社會學、科學技術、語言文學、藝術、職業發展與教育培訓等方面的通識性知識。
5.掌握數理類、經管類、信息技術類等方面的基礎理論知識與方法。
6.掌握管理學、經濟學、市場營銷、財務管理、旅游學概論、旅游接待業、旅游消費 者行為、旅游經濟學、旅游目的地管理等旅游管理類專業理論知識與方法,鼓勵掌握本學科的理論前沿及發展動態。
7.掌握旅游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國際慣例。
(三)能力要求
8.具有將所學專業知識應用于實踐的基本技能,具有較強的旅游服務實踐能力。
9.能夠運用旅游學科基本原理,深入調研考察旅游市場的需求變化,開發設計創新性的適應市場需求的旅游產品,具備旅游規劃師、 咨詢師的基本能力。
10.能夠掌握文獻資料檢索查詢的基本方法,具備信息處理操作和應用的一般技能,針對旅游發展領域的社會經濟環境問題開展研究, 設計研究方案、處理研究數據,借助適當的分析工具得到合理有效的結論。
11.具有旅游服務意識和管理能力。能夠與業界、學界同行及社會公眾進行有效地溝通交流與合作,掌握基本的旅游業管理原理與管理方法,具有一定的旅游企業管理能力。
12.具有獲取和更新專業知識的自我學習能力。對終身學習有正確的認識,能夠通過自主學習,不斷更新專業知識,適應國家和旅游行業發展的新要求。掌握創新創業活動所需要的基本知識,具備創新創業所需要的探索精神、創新意識,具備基本的創業能力。
13.熟練掌握一門外語并具備一定的聽、說、讀、寫能力。具備專業文體的寫作能力、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和溝通交流能力。
四、修讀年限要求
實行彈性學制,標準學制為4年,在校學習年限為3-8年。
五、學分要求
最低畢業總學分:159.0學分。其中通識教育必修30.0學分,通識教育選修15.0學分;學科基礎必修34.0學分,學科基礎選修14.0學分;專業教育必修35.0學分,專業教育選修14.0學分,實踐教學環節17.0學分。
培養方案規定的每門必修課及實踐教學環節的各項目,要求必須全部修讀并獲得學分;選修課要求修滿規定學分。各類學分不能互相沖抵。
六、畢業及學位授予
1.畢業: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滿培養方案規定的總學分和各類學分,達到培養目標要求,準予畢業,頒發畢業證書。
2.學位授予:符合《大理大學學士學位授予實施細則》,經大理大學學位評定委員會批準,授予管理學學士學位。
七、輔修專業及輔修學位要求
學分要求:40.0
輔修課程平均學分績點要求:2.0
輔修面向專業:非旅游管理專業大類學生。
輔修課程名稱:旅游學概論,旅游接待業,旅游經濟學,旅游消費者行為,旅游目的地管理,旅游資源管理,旅游地理學,酒店經營與管理,旅游規劃與開發,旅行社經營與管理,旅游法規
輔修實習要求:在旅游企業或相關單位完成18周的畢業實習,6周/1學分。
輔修畢業設計(論文)要求:完成旅游管理專業畢業論文寫作及答辯,成績合格。
其他要求:
未取得主修學士學位的學生不得授予輔修學士學位,輔修學士學位在主修學士學位證書中予以注明,不單獨發放學位證書。
【責編/黃俊虹 審核/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