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核評估│(十五)新一輪審核評估指標體系的主要內容及特點有哪些
發布日期:2025-03-25 來源: 作者: 瀏覽: 次
評估指標體系分為兩類四種方案,第一類設一級指標4個、二級指標12個、審核重點38個;第二類設一級指標7個、二級指標27個、審核重點78個。具體特點如下:
一是分層分類設計指標體系。第一類評估少而精,適用于具有世界一流辦學目標、一流師資隊伍和育人平臺,培養一流拔尖創新人才,服務國家重大戰略需求的高校。第二類評估量大面廣,細分為3種,分別適用于以學術型人才培養為主的高校、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主的高校、首次參加審核評估的高校。
二是突出本科教育教學關鍵點。設置思想政治教育、教授為本科生上課、生師比、生均課程門數、優勢特色專業、學位論文(畢業設計)指導、學生管理與服務、學生參加社會實踐、畢業生發展、用人單位滿意度等審核重點,推動高校深化教育教學改革。
三是定性指標與定量指標結合。指標體系注重兜底線促發展,既體現國家意志,又給學校留足發展空間。模塊化設計定性指標,首次設置統一必選項、類型必選項、特色可選項、首評限選項,由高校根據要求和辦學實際自主選擇。增加定量指標,設置必選項和可選項,必選項對標國家底線要求,可選項引導高校辦出特色和水平。
四是監督高校辦學“紅線”問題。增設教師、學生出現思想政治、道德品質等負面問題能否及時發現和妥當處置情況,教材選用工作出現負面問題的處理情況等“負面清單”,加強對思政教育成效的審核評估。
【轉自/大理大學評建辦公室 責編/黃俊虹 審核/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