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 質量信息公開制度及年度質量報告。學校要建立定期的質量信息公開制度,完善質量信息向社會公開專欄,自覺接受社會的監督。公開的信息包括:招生情況、教師隊伍與教學條件、學生就業情況等,每年要及時向社會發布《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就業質量年度報告》等。學校信息公開工作要做到內容真實、準確、及時和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