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屬各學院、行政各部門:
現將2021-2022學年第2學期期末考試工作安排的有關事宜通知如下,請遵照執行。
一、考試安排
(一)考試時間:2022年1月5、6、7日(周三至周五)
(二)日程安排:詳見附件1:“學生考試安排表”
附件2:“監考教師安排表”
(三)考務及發卷辦公室
古城校區:第一教學樓J1-107教室(一教所有考場)
第二教學樓A座J2A-103教室(二教、三教所有考場)
下關校區: 第一教學樓J1-321教室
(四)收卷辦公室
古城校區:第一教學樓J1-108教室(一教所有考場)
第二教學樓A座J2A-115教室(二教、三教所有考場)
下關校區:第一教學樓J1-321教室
二、工作機構
(一)考務組
古城校區 組長:張江江(15894503400、63400)
成員:環志峰 朱曉明 陸艷珍 曹祺
教務處相關人員
下關校區 組長:董玲(13658720220、66220)
成員:張敏 楊合昆 教務處相關人員
(二)考試違規處理組
組 長:李紹鋒
副組長:蔡永云 胡吉富 周琬謦
成 員:張立敏 鄭普斌 張江江 董玲
(三)巡考
學校領導、學校第十二屆教學督導、教務處領導、學生處領導、校屬學院領導。
各級領導巡考詳見附件4表一“領導巡考安排表”。
學校教學督導巡考見附件4表二“教學督導巡考安排表”。
校屬學院領導巡考見附件4表三“校屬學院領導巡考安排表”。
(四)考試監督
期末考試全程接受師生監督,學校相關部門受理對師生違紀違規行為的舉報。學生可對在監考過程中不作為的監考教師進行舉報,學校為舉報人保密,并給予獎勵。舉報地點及聯系電話:紀檢處(2219910)、教務處(2219948、2219899)。學校教學督導組對期末考試全程進行監督。
三、考試安排說明
(一)監考教師包括:各學院在職在崗教師、兼職教師及行政管理人員;學校機關各部門職工。
(二)為便于師生查詢考試安排情況,本通知考試安排僅提供按學生班級及教師分類匯總的統計表,即附件1、2。考試安排總表發至各學院教學辦存檔。
(三)課程考試負責教師安排到鄰近考場監考,以便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有關試題方面的共性問題。
(四)考試結束后試卷及相關材料收取
由課程考試負責教師負責回收試卷,各學院教學辦人員配合完成。各學院教學辦人員在考試結束前40分鐘到相應考務辦簽到、收卷,課程考試負責教師于考試結束后,與教學辦人員共同收卷。收卷后共同負責將試卷交回教研室。
(五)成績及試卷分析
嚴格按照我校課程考核管理辦法(學分制用)開展成績和試卷分析工作。成績分析推薦使用教務處的“成績分析模板”(見附件13),試卷分析推薦使用數計學院設計的“試卷分析系統”。
四、工作要求
期末考試總體工作要求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要求強調如下。
(一)各部門、校屬學院
1.負責落實并通知監考教師(含外請教師)。監考教師無特殊原因不得請假,不得擅自變更監考人員。確有特殊原因需請假者,須說明原因,經部門或學院審核同意,并自行找好替換的監考教師(必須是學校和第一附屬醫院職工,不允許規培生、研究生和本科生監考),于2022年1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前由所在部門或學院統一向教務處(按監考校區)報交“大理大學監考教師變更報告表”(附件5),在該報表中寫明請假原因。逾期不再受理變更申請。(各二級學院的領導原則上不得找人替換監考)。
2.負責向教師和學生傳達本通知的安排和要求,認真查對核實,避免錯漏。強調要求如下:
(1)必須召開專門會議,組織監考教師學習學校相關考試文件通知,強調監考要求,做好會議記錄備查。學習材料主要是:課程考核管理辦法、教學事故認定與處理辦法、監考人員工作職責及要求等,其中監考人員工作職責及要求必須以紙質形式印制給每位監考教師。
(2)必須召開主題班會,對學生進行考風考紀教育,組織學生學習有關規定,做好班會記錄備查。學習材料主要是:《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第33號令)、《考生守則》。學習材料應以紙質形式印制給每位考生。
3.負責組織閱卷評分工作,要求各門課程在2022年1月12日(星期三)前提交考試成績。
(二)監考教師
1.請監考老師事先認真落實考場編號及教室編號,建議監考老師記好考場編號(如果考場為混合大考場,則在教室編號后綴A、B,如J1-202教室安排兩個考場,則為J1-202A和J1-202B),在領取試卷時,方便考務人員快速查找。
2.監考老師于當場考試開始前30分鐘到相應考務及發卷辦公室按考場編號領取試卷及金屬探測儀。
3.請監考教師嚴格按“大理大學期末考試監考員操作規程”(附件6)操作,考前為考生隨機指定座位,考試過程中認真履行監考人員工作職責及要求(附件7),完成監考任務。如監考教師開考后未按時到達考場,同場監考的教師須及時向考務辦報告。
4.本次考試每個考場將配發一臺金屬探測儀,請監考教師在考試正式開始前對學生進行安全檢查,并提醒考生將考試無關物品擺放在指定位置。金屬探測儀于當場考試結束后交回相應的考務辦。
5.考試過程中各考場應至少打開一道房門,以便巡考人員巡查。
(三)考生
1.考生須攜帶學生證(留學生攜帶護照和學生證)參加考試,進入考場后將證件放在課桌靠過道側的上角,以便查驗。學生證遺失者需出具有本學院院長或書記簽字并加蓋校屬學院公章的書面證明,無證件或無證明者不得參加考試。學生在考場內須服從監考教師安排。
2.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試紀律,遵守考生守則(附件8),誠信考試。
3.考試開始15分鐘后,學生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前10分鐘內,為保證考場秩序,不得交卷離場。
4. 參加重新學習或補修考試的學生,可進入新正方教學管理系統在“信息查詢”模塊下的“考試信息查詢”中進行考試時間和地點的查詢,并將其導出打印作為參加考試的憑證。
5. 校外需返校參加期末考試的考生(包含校外實習生、校外教學班、補授學位考試的考生),請各學院按照相關通知規定完成返校條件審核(補授學位的考生由教務處完成審核),學生到達學校大門口后,應按照保衛人員現場引導,主動接受體溫檢測、核驗返校身份,請學生隨身攜帶身份證或學生證、核驗“云南健康碼、行程碼及考前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大理州外返校考生)”,達到要求者方可進校參加考試。參加補授學位考試的考生,還需攜帶 “大理大學畢業生課程進修學習申請表”方可參加考試。因達不到返校條件而無法參加考試的學生可以按相關規定辦理緩考手續。
6.學生如有特殊原因申請課程緩考,請務必于2022年1月3日(星期一)下午17:00以前辦理。
7.被拆分在兩個考場考試的行政班級,請學習委員按“學生考試安排表”中“班級人數”欄目的人數要求均衡安排并通知到位,確保每名學生知曉自己所在考場。
8.學生自備2B鉛筆、橡皮擦、碳素筆等考試用品。
五、其他
(一)為便于教師了解考場分布位置,提供附件9-12供參考。
(二)學校交通車在古城校區停站點有職工食堂、行政辦公樓、第一教學樓、第二教學樓,各位監考教師可根據自己的監考地點在相應的站點下車。
特此通知
大理大學教務處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1、學生考試安排表
2、監考教師安排表
3、部門簡稱表(排考使用)
4、巡考安排表
5、監考教師變更報告表
6、期末考試監考員操作規程
7、監考人員工作職責及要求
8、考生守則
9、古城校區第一教學樓平面圖
10、古城校區第二教學樓平面圖
11、下關校區校園平面布局圖
12、下關校區第一教學樓平面圖
13、成績分析模板
主題詞:期末考試 通知
抄送:學校領導、學生處、后勤服務中心
教務處教學運行管理科 2021年12月24日印發
校對:張江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