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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大學校屬學院院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
大理大學校屬學院院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
發布日期:2020-12-04
作者:校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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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步加強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民主決策工作,更好地落實二級教代會各項職權,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院務公開工作遵循的原則
(一)院務公開工作由校屬學院黨委統一領導,行政主持,工會監督,廣大教職工積極參與。
(二)以《教育法》、《教師法》、《高等教育法》、《勞動法》、《工會法》及學校的相關規定為依據,充分發揮二級教代會在院務公開工作中的作用,增強校屬學院管理工作的透明度。
(三)堅持民主集中制,有領導、有計劃、按程序進行。注重政策依據,堅持辦事程序、辦事結果的公開。
(四)公開內容合法、真實。本部門工作,除按規定必須保密的事項外,原則上都要公開。
二、院務公開的內容
(一)學院改革發展的重要計劃、規劃、決策和實施方案及重大事項的安排,與教職工有關的規章制度和辦事程序等。
(二)學院建設的重點問題。包括專業技術職務聘任、人才引進、選留畢業生等。
(三)財務預算方案、經費運行情況、重大項目支出、自籌經費收支情況、社會捐資款項、公務招待費用等。
(四)各類先進的評選表彰,對違紀行為或責任事故的處理方案及結果。
(五)本級工會經費的收支及使用情況。
(六)學校要求公開的其它事項。
三、院務公開的形式和程序
(一)院務公開的形式
本著因事制宜、靈活多樣、便捷適用的原則,可采用不同形式、在適當范圍內予以公開。可通過二級教代會或全院教職工大會、中層干部會議、院務公開欄張貼等形式。由于二級教代會是校屬學院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基本組織形式和制度,在院務公開工作中,要注意發揮好二級教代會的主渠道作用。
(二)院務公開的程序
在院務公開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院務公開的內容、事項及公開形式后,由校屬學院辦公室負責辦理實施。
四、院務公開的組織領導和檢查監督
在學院黨委的領導下,成立院務公開領導小組,負責院務公開的實施。院長是院務公開的第一責任人。院工會負責院務公開的協調和檢查監督工作。
校屬各單位(部門)在所屬黨委(黨總支或直屬黨支部)的領導下,參照本實施意見執行。
本實施意見由學校教代會工作機構負責解釋。
大理大學校屬學院院務公開工作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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