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公司領導班子建設,提高領導班子的整體執行能力,實現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范化,確保公司黨政各項工作的順利完成,特制定本黨政聯席會議制度。
(一)會議時間:
1.定期會議:每月一次
2.臨時會議:經黨總支書記或總經理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二)會議召集:以會議議題確定,由黨總支書記或總經理召集。
(三)會議組織:公司綜合辦公室
(四)參會人員:黨政班子成員(公司綜合辦公室主任列席)。
參加黨政聯習會議的人數要超過應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會議討論作出的決定,須經應到會半數以上成員通過方為有效。
(五)會議主要議題:
1.經營方針、發展規劃、年度計劃;
2.財務預決算、資產重組和資本運作中的重大問題;
3.中層以上管理人員的選拔任用和和獎懲,內部機構的設置和調整;
4.公司的重要改革方案、重要政策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訂修改;
5.涉及公司員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問題;
6.需要提交公司董事會審議決定的重大問題。
(六)會議要求:
1.做好保密工作:所有與會人員要保守企業商業機密和尚未正式公布的議定事項;
2.遵循民主集中制,會議需充分聽取與會人員的意見和建議,大家共同商討,再由公司領導做出決定。
(七)會議記錄和歸檔:公司綜合辦公室
二、“三會一層”會議制度
為充分發揮董事會的決策作用、監事會的監督作用、經理層的經營管理作用、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實現規范的公司治理,使“三會一層”真正形成各負其責、協調運轉、有效制衡的機制,特制定本“三會一層”會議制度。
(一)股東會會議(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會議)
1.會議主持: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
2.會議組織: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3.會議時間:
(1)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
(2)臨時會議:經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主任或三分之一以上委員提議,或經董事會、監事會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4.參會人員: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成員
會議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的委員參加方可舉行。
5.會議內容:
(1)委派或更換公司董事、監事,指定董事長、監事會主席,確定公司法人代表;
(2)批準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人選;
(3)審議批準公司的長遠發展規劃和重大投資決策;
(4)審議批準公司的經營計劃;
(5)審議批準公司的主要管理制度;
(6)審議批準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請求和報告;
(7)審議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審議報請公司大型投資方案和融資、增資、減資事項;
(9)向學校報告、請示公司的重大事宜。
6.會議記錄歸檔: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二)董事會會議
1.會議召集:董事長
2.會議組織:綜合辦公室于會議召開5日前通知全體董事,并將需經董事會審議的有關事項以書面形式送達每位董事。
3.會議時間:
(1)定期會議:每季度召開一次,
(2)臨時會議: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議,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總經理提議時或監事會特別建議時,可以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
4.參會人員:董事會全體董事、監事(公司綜合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法律顧問列席有關會議)。
董事會會議必須有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參加方可召開。
5.會議內容:
(1)執行學校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的決議;
(2)擬訂和修訂公司章程;
(3)決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4)制定公司長遠發展規劃;
(5)決定公司經營計劃、制定投資方案;
(6)制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會議要求:所有與會人員要保守企業商業機密和尚未正式公布的議定事項。
7.會議記錄和歸檔:公司綜合辦公室
(三)監事會會議
1.會議主持:監事會主席
2.會議組織:公司綜合辦公室
3.會議時間:
(1)定期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
(2)臨時會議:監事會主席或經半數以上監事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4.參會人員:監事(公司綜合辦公室主任列席會議、法律顧問列席有關會議)。
監事會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監事參加方可舉行。
5.會議內容:
(1)檢查公司財務;
(2)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大理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建議;
(3)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4)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
(5)向大理大學經營性資產管理委員會會議提出提案。
6.會議記錄歸檔:公司綜合辦公室
(四)經理議事會(公司工作例會)
1.會議主持:總經理
2.會議組織:公司綜合辦公室
3.會議時間:每周二上午09:00
4.參會人員:
(1)總經理、副總經理
(2)黨總支書記
(3)各部門負責人
5.會議內容:
(1)各部門匯報上周工作情況,包括工作內容、原定計劃的執行情況,以及在執行中遇到的問題并探討解決方案;
(2)各部門提出下周工作計劃;
(3)總經理、書記作總結、指導和安排本周工作。
6.會議記錄歸檔:公司綜合辦公室
三、中心組學習制度
為加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政治建設,不斷提高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理論素質和領導能力,推進理論武裝工作深入開展,建設“學習型黨組織”,創建“四好”領導班子,特制定本中心組學習制度。
(一)學習組織:黨總支書記(中心組組長)
(二)學習方式: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
(三)學習時間安排:每季度集中學習1次,自學時間各人自行安排。
(四)集中學習人員: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黨總支委員、(如有需要,可擴大到黨支部書記、全體黨員)。
(五)學習內容: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的教育方針政策和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聚焦改革發展重大關切,深入研究本單位工作面臨重大問題等。
(六)學習記錄和歸檔:公司綜合辦公室
四、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及黨員“三會一課”制度
(一)政治學習(業務學習)
1.學習方式:堅持集中學習與自學相結合、理論與實踐相結合、提高思想與促進工作相結合的方法,學習方式靈活多樣。
2.集中學習召集:各支部、各部門。
3.集中學習時間:單周周五下午為集中政治學習時間(支部召集)、雙周周五下午為部門業務學習時間(各部門召集)。
4.參加人員:全體黨政領導、全體員工。
5.學習內容: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十八大精神、習總書記系列講話精神、黨的方針政策、黨的建設理論、國際國內時事,領導講話、重要會議精神,新興科學知識、法律法規規章等。
6.學習記錄和歸檔:各支部、各部門;員工各自做好自學筆記。
(二)黨員“三會一課”制度
為健全黨的組織生活,嚴格黨員管理,加強黨員教育,提高黨員素質,加強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力,特制定本“三會一課”制度。
1.黨支部黨員大會制度
(1)會議召集:支部書記
(2)會議時間:每季度一次
(3)參會人員:黨支部全體黨員
(4)會議內容:
傳達、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本支部貫徹落實的計劃、措施;聽取、討論支部委員會的工作報告,對支部委員會的工作進行審查和監督;討論接受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討論決定對黨員的表彰和處分;選舉支部委員會;討論需要由支部大會討論決定的重要問題。
(5)會議記錄和歸檔:黨支部組織委員
2.黨支部委員會議制度
(1)會議召集:支部書記
(2)會議時間:每月一次,如遇特殊情情況需要研究,可隨時召開。
(3)參會人員:黨支部委員
支部委員會決定重要問題時,到會支部委員必須超過支部委員會人數的半數才有效;如遇重大問題要作出決定,能到會的委員又不超過半數時,必須召開黨員大會討論決定。
(4)會議內容:
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制定黨支部的工作部署、年度計劃;研究提交教代會審議的重要事項;及時了解公司職工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問題,有針對性地做好思想工作,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
(5)會議記錄和歸檔:黨支部組織委員
3.黨小組會制度
(1)會議召集:黨小組長
(2)會議時間:每月至少召開一次
(3)參會人員:黨小組成員
(4)會議內容:組織黨員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提高黨員的政治素質和思想水平,發揮黨員在生產經營和各項工作中的先鋒模范作用;分析黨風狀況,提出改進意見;研究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教育工作,預備黨員的教育考察工作,及時討論發展對象的入黨報告和預備黨員轉正報告,提出意見,供支部參考。每半年召開一次黨小組民主生活會,黨員向黨小組匯報學習、工作、思想等情況,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圍繞群眾的思想狀況,提出并落實好群眾思想工作的措施。
(5)會議記錄和歸檔:黨小組長
4.黨課制度
(1)黨課主講:黨總支書記、總經理、副總經理
(2)上課時間:每半年一次
(3)聽課人員:黨總支全體黨員、入黨積極分子
(4)黨課內容:根據每一時期黨的中心工作要求和黨員的思想教育實際需要確定。其主要內容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的基本知識、基本理論教育;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的教育;國內外形勢教育;黨規、黨紀教育、黨風廉政教育;與時俱進,增強黨員先進性的教育;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規的教育;招投標、政府采購法律、法規知識的教育等。
(5)黨課記錄和歸檔:公司綜合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