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讀者必須親自辦理借閱手續,個人所借圖書不得轉借他人或外單位。借閱圖書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并辦理借閱手續;
2、圖書資料室服務對象為本院教職工,暫不對外單位和學生開放;
3、借閱數量:每位教職工每次可借閱五冊,超過冊數著一律不再借;
4、借閱期限:圖書一個月(寒暑假順延),音像資料(不含隨書光盤)一周,如借期已到又無他人預約時,可續借一個月。有關重點項目所需圖書,經院領導同意,續借時間適當延長。超過借期不還者,暫停借閱。
5、借閱時間:星期一——星期五 上午8:00——11:00
下午14:00——17:00
6、本院教職工調離本院,需辦理結清手續。請假、出差兩個月以上者,需將所借圖書提前還清;
7、讀者應愛惜圖書,請勿在書上勾畫、圈點,如有污損、遺失或拆散圖書者,要酌情賠償;
期刊借閱
1、讀者必須親自辦理借閱手續,個人所借圖書不得轉借他人或外單位。借閱圖書必須通過管理人員,并辦理借閱手續;
2、圖書室陳列的新期刊(最近一期)暫不外借,僅供在辦公室內閱覽,可暫借復印,用完后需歸回原處。如有急用者可借用,但次日務必歸還;
3、每人限借期刊過刊五本,借期一周,過期經催仍不還者,暫停借閱;
4、本院教職工調離本院或出差超過兩周者,必須提前還清所借刊物。
5、讀者要珍惜室內陳列的書刊,如有污損、遺失,應酌情賠償。本規定自2006年12月開始執行。
2006年12月